营口广播电视台2016年部门预算
一、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新闻行业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技术保障、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整转播和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对本台产业经营实行管理和服务。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台本级
(2) 辽宁营口三一四转播台
(3) 营口新闻网络台
二、 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总表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4、部门预算上级专项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5、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
6、部门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
7、部门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
8、部门预算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表
9、部门预算债务支出明细情况表
10、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1、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12、单位公用经费情况表
13、“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6年我台收入预计为3308.05万元,其中1067.05为财政拨款收入,2241万元为单位的非税收入;全年支出预计为3308.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项目支出等。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台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主要为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我台现有车辆11辆,主要用于采访使用。由于我台采访用车量较大,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87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
四、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3、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非税收入:指我台广告经营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和使用节目收入扣除税金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