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备受关注的“研究生嫖娼被开除起诉学校案”近日一审宣判,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决定驳回当事人“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请求。(据11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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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转至2020年9月底,上海某高校研究生阿华(化名),在一宾馆内和一名失足女发生关系。一个多月后,该失足女被警方查获,供出了阿华,随后阿华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三日。警方向阿华所在高校通报上述情况后,学校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
阿华对处分不服,于2022年1月将学校起诉至法院。理由是他被公安机关行拘3日情节较轻,而学校处罚太重。一审法院认为,学校程序符合规定,尊重高校教育自主权,认为学校处分并无不当。11月22日,代理律师称,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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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阿华起诉学校,网络上的确还有不少支持的声音,主要基于两种想法:
其一,阿华的学校和学历都不错,而且读到了研究生,说明自身还是努力上进的。而且无论家庭还是国家,培养一个研究生也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物力,如果就因为这么一次“失足”,就真的前途尽毁,成了千古恨,情感上多少会觉得有些可惜。
其二,仍有不少人将嫖娼视为“你情我愿”的交易,认为这一行为虽然违法,但却也是人性不可避免的弱点,是属于“可以谅解”的范畴。其实说到底,还是觉得一个研究生,一时意乱情迷,行差踏错,并且已接受了法律处罚,学校应该高抬贵手,网开一面。
而阿华起诉学校的理由,也是认为自己“罪不至此”。他表示,学校公布的《处分条例》中规定,被行政拘留只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但同时规定对于嫖娼行为,不留余地开除学籍,这两者是矛盾的。同时,他也认为学校没有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存在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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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高材生,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而触犯法律,失去了继续在学业上进步的机会,可以说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他个人的前途命运,当然产生了颠覆性地影响。而站在学校的角度,其行为也对学校的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如何认定和处分其行为,彰显的是学校对于嫖娼这一行为的态度,对其他师生也是一种警醒和示范。所以,学校根据《处分条例》对其从严处分,或许就是为了澄清普遍存在的“嫖娼没多大事”“保护人才更重要”这种功利的、错误的观念。
此前,也曾有过大学生因偷拍女生裙底、偷拍女生浴室而被法律处罚,继而被学校开除学籍的先例,舆论多为支持之声。这也说明,大学生的优秀不能只体现在知识和学历上,道德品质方面也绝对不能滑坡。身为成年人,理应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不要做出令人不齿的事。而从一个角度看,学校对此类既违法又龌龊的行为从严处罚,也是坚决维护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出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的态度。
阿华当然有依照法律程序上诉的权利,而无论他是否上诉成功,为人才感到“可惜”都不应该成为姑息嫖娼违法行为的理由。人性固有其弱点,但文明和法律的存在,不就是为了让人类以理性抑制欲望,避免私欲泛滥吗?
无论男女都拥有平等的性权利。不能说为了满足男性的性需求,就认为女性的性自主权可以被买卖,甚至说什么男性嫖娼有利于社会和谐,这都是极度物化女性、狭隘自私的想法,必须抵制、必须摒弃,必须纠正。唯有让更多人意识到卖淫嫖娼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才能少一些这种“可惜”的悲剧。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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