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位费医保可以报销吗?

应山剑
导读 回答:可以报销。具体床位费可报销金额各地规定不一,以当地规定为准。下面以江苏为例。床位费医疗保险支付限价标准由原来的 30元∕床日调...

回答:

可以报销。具体床位费可报销金额各地规定不一,以当地规定为准。下面以江苏为例。

床位费医疗保险支付限价标准由原来的 30元∕床日调整为40元∕床日,其中离休人员和1-6级伤残人员由原来的50元∕床日调整为60元∕床日。

实际床位费低于40元/床日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医保的规定支付;高于40元/床日的,以40元/床日按医保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范围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