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用濒危噬人鲨做美食?警方介入

秦祥环
导读 12日,一位名为提子的百万粉丝网红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获得7.7万网友点赞,但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

12日,一位名为“提子”的百万粉丝网红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获得7.7万网友点赞,但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他称视频中的鲨鱼的确为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因该网红的IP属地为四川,视频当中也经常出现南充街头的画面,7月14日,记者已向南充警方反映此事。

“误食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吗?”四川南充市,百万粉丝网红“提子”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被广泛传播,虽然她在视频中打上了“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但还是被一位科普博主发现被吃的这头鲨鱼其实是国家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该科普博主还介绍,噬人鲨根本没有人工养殖一说。

而记者随后联系中国渔业协会专家也证实了科普博主的说法。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

提子的视频我也刷到过,对她影响比较深的是每次做菜时都会倒半桶油,然后她的奶奶在旁边阻止她。刚刚去搜她的抖音,已经全部视频都看不到了。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都知道,捕获、杀害、买卖、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均是违法行为。

而根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提子食用大白鲨是不是就一定构成犯罪呢?

其实不然,本罪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并不构成本罪。

换句话说,要判断提子是否构成犯罪,不仅要求提子实施购买、杀害等行为,还必须有证据提子“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动物为珍贵野生动物的证据。

这里的“知道”大家比较好理解,而是否“应当知道”往往需要根据其行为的特点综合来判断。

比如提子是从正规场所购买,还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比如卖方有没有告诉提子这头鲨鱼是国家保护动物,再比如通过与卖家的对话、以及提子自身的知识背景、阅历、智力有没有可能让她认识到这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等等。

提子构不构成犯罪需要看提子是否具有“故意”,而提子的家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还需要看提子的家人是否与提子具有同样的“故意”。

最后,不管提子及其家人构不构成犯罪,毋庸置疑都将被刑事立案侦查。而这也在此提醒广大美食博主,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吃的!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网红用濒危噬人鲨做美食?警方介入#头条热榜

#打卡挑战局#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