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离职提取 扬州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方式不合适本人情况怎么办

赵会亮
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扬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扬州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方式不合适本人情况怎么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扬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扬州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方式不合适本人情况怎么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扬州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方式不合适本人情况怎么办

2、 职工应根据本人及配偶的存款情况、还款情况等因素考虑是否选择委托按月支取方式。不委托按月支取方式的,可通过一年一次转贷款或每半年一次取现报销的方式支取。

3、 提取规则:缴存账户《委托协议》签约时,员工应始终保留6倍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含住房补贴月缴存额)。个人委托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存款账户留存金额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金额的,按照上月实际还贷金额提取;不足的,按留用金额以上部分提取。商业用房贷款由多人委托的,应从主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支取,再从配偶存款账户中支取,但支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月该笔商业用房贷款的实际本息。

4、 扬州办理委托月提取后,可以申请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吗?

5、 委托按月提取后还可以申请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吗?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可以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吗?

6、 答:逐月提取期间,职工在其他情况下不得提取公积金(含住房补贴)。如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需向分支机构申请撤销委托。

7、 补充知识:提取规则:缴存账户《委托协议》签约时,职工应始终保留6倍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含住房补贴月缴存额)。个人委托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存款账户留存金额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金额的,按照上月实际还贷金额提取;不足的,按留用金额以上部分提取。商业用房贷款由多人委托的,应从主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支取,再从配偶存款账户中支取,但支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月该笔商业用房贷款的实际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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