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取消海南自贸港有关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娄珍勤 来源:淘股吧
导读 5月11日电,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自5月5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

5月11日电,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自5月5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仅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以上就是【国务院批复同意取消海南自贸港有关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相关内容。

来源:淘股吧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