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索赔的五大妙招,汽车保险介绍

浦致风 来源:太平洋保险
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此也带动了汽车保险的发展。可是很多车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此也带动了汽车保险的发展。可是很多车主反映,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的过程很是麻烦。下面就为您提供汽车保险索赔的五大妙招。

第一招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招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招赔付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招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立即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招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日前,一些车主因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而不能达成协议的就自认倒霉,忍气吐声了。保险专家支持,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果断的向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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