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自己的住房储金为什么不能随便提取?

赵婵爱 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导读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得作为他用,具有强制性缴存...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得作为他用,具有强制性缴存、统一专户管理、互助性使用的属性。通过给定各项政策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进行归集;通过银行设立专户,专业部门统一管理;在互助储金组织范围内,职工住房消费可以使用。对于购房有自行支付能力的职工其公积金余额要互助给购房暂无支付能力的职工实现住房贷款,以提高全体缴存职工购房能力,最大限度解决缴存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

住房公积金正因为是专项储金,不是职工的普通储金,所以提取使用是有条件的,不能视同普通储金而随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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